婦女心理健康及育兒家庭支持服務

2023-07-07

 
一、 服務目的

以維護心理健康為主軸,提供雙北市之婦幼家庭相關支持服務,協助營造正向之親子關係及提升親職效能,並提升伴侶關係,在養育學齡前子女過程中提供更多元的社會支持。

二、服務對象與服務方式

「養育學齡前階段子女」之婦女及家庭心理關懷與支持服務
1. 服務對象:雙北市養育學齡前階段子女之婦女及家庭
2. 服務方式:
(1) 提供電話諮詢,視需要安排當面協談、家訪等方式之心理諮詢,以提供資訊、情緒心理層面的支持,及全面性的評估與處遇。協助包括非預期懷孕、初始育兒挑戰或照顧特殊需求子女之心理調適、長輩等多重壓力、情緒挫折、失落悲傷等議題。
(2) 提供「情緒支持;壓力調適;創傷/失落陪伴;正向親職教養-提升知能、互動品質;認知情緒行為調整;福利訊息」等服務。
(3) 視需求轉介心理諮商:將視需求轉介專業心理諮商服務,並將依本會補助標準提供適當次數諮商費用補助。

三、 補助相關標準

1.適用對象:欲申請心理諮商補助者參考。
2.補助參考指標如下,另將評估家庭支持狀況,決定補助內涵:
(1) 持有清寒證明。
(2) 低(中低)收入戶。
(3) 身心障礙(含幼兒疑似發展遲緩可提供證明者) 。
(4) 領有弱勢兒少(緊急)生活扶助 。
(5)
特殊境遇家庭(包含原因消失未達半年者) 。
(6) 符合衛福部
脆弱家庭服務指標。
(7) 符合設籍前新住民社會救助補助資格。

四、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

1. 申請方式:
填妥本會官網上之「育兒家庭支持服務」申請/轉介表,及準備相關佐證文件(參考表中「福利相關指標」欄位檢附),寄送本會辦理。
洽詢電話:(02)2729-0265。
2. 申請流程:
(1) 本會收到申請文件後,由相關人員進行初審決定是否開案,並提供何服務,審理時間約為14個工作天,審理完成後以電話直接聯繫申請人。
(2) 聯繫安排家訪/面訪,與申請人討論後續服務。
3. 若申請內涵涉及補助,而申請文件未備齊者,經本會以書面、E-mail 或電話告知次日起1個月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,將不予補助和退還資料。

服務時間
週一至週五,上午08:30至下午05:00

服務專線
社工部 02-2729-02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