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害是指,對於男女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催眠數或
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為之性交者。
二、適用對象:
所有年齡之男女
三、實施內容:
1.性侵害防治中心:
a.提供24小時專線服務。
b.協助被害人就醫、緊急安置、法律服務、心理治療
等。
c.加害人追蹤輔導。
d.教育宣導。
2.教育課程:
各級中小學毎學年應至少有4小時以上性侵防治教育
課程,內容為性器官介紹、兩性平等教育、建立正確
性心理、尊重他人性自由、認識性犯罪及防範技巧等。
3.通報與保密:
a. 醫事、社工、教育、保育、警察、勞政人員在執
行職務時發現疑似性侵犯罪情事者,需在24小時
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。
b.醫院不得拒診及開立驗傷單。
c.相關人員及媒體不得透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之
相關資料。
四、諮詢電話:
1.婦幼保護專線113或報案110。
2.北市保護專線0800-024-995。
3.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2722-9543。
4.台北市女警隊2346-0802、2346-0809。
以上法令內容為概略介紹,詳細內容需以政府實際公告為主